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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孩子现在上高二,晚上七点钟上数学课和同桌发生争执从二楼跳下摔成脚腕粉碎性骨折,腰椎骨折,学校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 2022-11-05 09:0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孩子在学校受伤的,若学校未尽到相关的管理义务,则应该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学校尽到了职责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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