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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这样一个问题,原来居住的是一个老旧小区,长期无人管理。后来社区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一个所谓的物业,也没有跟所有业主商量,就开始了所谓的物业,要收物业费,始终没有跟物有业主签定一对一的物业合同,据邻居说是社区找的人假扮这个小区里的住户签的字,请问这样的物业合同合法生效么?业主们需要缴纳物业费么? 对于户口早就不在这个小区,但房子一直未售的住户来说呢?需要交物业费么?谢谢

物业管理合同 2022-11-05 12:1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业主长期不住的仍然需要缴纳物业费。由于房屋已经交付,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物业公司都已提供物业服务,业主不能以住宅未居住、对物业服务不满意、租赁房屋等原因拒绝缴纳物业费。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二)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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