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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先生等70多位业主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逾期交楼180天以内,违约金按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1.2倍计算;超过180天,则每日按购房款的0.05%计算。但是约定交楼时间过了一年,吴先生等人仍然没有拿到房子钥匙。吴先生等人一怒之下把开发公司告上法 院,要求开发商赔偿一年违约金,标准按照每日0.05%购房款计算。开发公司则主张仅180天以外才的能按照每日0.05%购房款计算180天以内的应该按照按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1.2倍计算。两种不同方式计算出来的违约金数额相差达到一倍,总额差距达到400万元。本案中的违约金应当按照哪种计算方式处理?

买卖合同 2022-11-06 08: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你的陈述,如所说买卖合同系格式合同且未以合理方式提示说明属于分段计算的,开发商上述解释在法律上没有依据的
  • 应以180天为届,180天以内按照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1.2倍计算,180天以外的按照每日0.05%计算。
  • 开发商逾期违约金可以按照已经支付的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赔偿,合同中对逾期违约金作出约定的按照约定赔偿。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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