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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甲公司、乙公司、丙自然人共同出资成立丁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认缴出资。甲公司认缴出资300万元、乙公司认缴出资100万元、丙自然人认缴出资100万元。经常年经营,丁公司资不抵债,被申请破产;除欠戊公司债务500万元,没有其他资产。经查截止破产之日甲公司实际出资200万元、乙公司实际出资100万元、丙自然人未实际出资。不考虑利息及其他赔偿,戊公司是否可以要求甲公司、乙公司、丙自然人赔偿,如何赔偿?

企业法律顾问 2023-01-30 09:1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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