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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几个别人不交水费,全小区停水怎么办

业主维权 2022-11-06 17:4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可以去水务局投诉。《民法典》 第六百四十八条 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   向社会公众供电的供电人,不得拒绝用电人合理的订立合同要求。   第六百四十九条 供用电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供电的方式、质量、时间,用电容量、地址、性质,计量方式,电价、电费的结算方式,供用电设施的维护责任等条款。   第六百五十条 供用电合同的履行地点,按照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供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为履行地点。   第六百五十一条 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约定安全供电。供电人未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约定安全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百五十二条 供电人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电人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电人;未事先通知用电人中断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百五十三条 因自然灾害等原因断电,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抢修;未及时抢修,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百五十四条 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支付电费。用电人逾期不支付电费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经催告用电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电费和违约金的,供电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   供电人依据前款规定中止供电的,应当事先通知用电人。   第六百五十五条 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安全、节约和计划用电。用电人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用电,造成供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百五十六条 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参照适用供用电合同的有关规定。
  • 您好,感谢您的咨询,用户和自来水公司形成用水服务合同,按时缴纳水费的用户没有违约,不得采取停水措施,否则违约
  • 不交水电费,物业管理公司无权停水停电。水电的提供者是自来水公司和供电局,物业在合同中无约定的情况下无权私自对业主实行停水停电。业主欠缴水电费时,物业公司经授权的可以供水供电公司的名义采取停水停电措施。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四十四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没有欠费的业主有权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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