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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有子女:甲乙丙,父母生前分别有遗嘱房产给甲。父亲过世后若干年,甲一直未将房产过户,房产所属仍为父母。问在此情况下,乙丙是否有可能获得遗产。

遗产继承 2022-11-08 15:30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有可能的。但是具体要看情况才能分析的确定。如有需要的话可电话咨询我,希望尽快能帮你解决问题。
  • 也是有一定的希望获得遗产,
  • 不能,除非甲放弃继承遗产
  • 您好,那有没有留下遗嘱
  • 子女在父母去世后可以继承房产,但是如果有遗嘱的,由遗嘱约定的继承人继承;如果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的,由父母第一顺序的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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