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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用刀捅伤了,报案了,已经去鉴定伤口了,两三个月已经过了,一直没有结果,怎么办

人身损害赔偿 2022-11-10 15:0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可以咨询一下办案人员或鉴定机构相关具体情况。
  • 您好 是否有做伤情鉴定呢?
  • 刑事案件中,需要进行伤情鉴定的当事人要提出申请,经办案机关机关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后,当事人凭委托书到被委托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提出申请,由办案单位委托法定鉴定机构复核或重新鉴定。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 去向公安追问情况,如果公安不作为,就向检察院申请检查意见司法监督,如果检察院也没有理,那就向法院自诉。
  • 可以去公安机关询问,无果的可聘请律师进行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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