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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导致物权绝对消失的情形

房屋产权 2022-11-08 08:0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以下可以导致物权所有权消灭:
    (1)客体灭失。如自然灾害、生活消费、生产消耗;
    (2)主体消灭。如公民自然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法人被撤销或解散;
    (3)依法转让。如买卖、赠与、继承、转让;
    (4)所有权被抛弃。如丢弃某项财物;
    (5)依法强制消灭。如国家采用强制措施迫使所有权人转移原享有的所有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三十一条
    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 因法律行为而消灭,指因民事主体的意思表示而消灭物权的情形。其方式包括抛弃、合同和撤销权之行使。其中,抛弃主要指为消灭物权所为之单独行为。在这些情形中,物权权利人应向登记机关进行消灭物权的意思表示并办理涂销登记,否则,不发生物权消灭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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