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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牙在学校被别人小朋弄断了,怎么培

人身损害赔偿 2022-11-11 09:54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如果不满10周岁,属于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学校是要承担责任的,可以请求学校赔偿,如果已满10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请求该同学的家长赔偿,如果校方存在过错,也可以请求学校赔偿。 受到人身伤害,可以索赔医疗费、误工费等,营养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计算。应赔偿的期限,可以委托法医鉴定,也可以在征求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定。
  • 以对方父母为被告,向学校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以侵权为由起诉,如果需要进一步收集证据或准备诉讼可以私聊咨询我
  • 您好,请问孩子的具体情况是怎样的呢,您可以跟我说一下详情,我进一步给您解答。
  • 你好,你这个需要去做一下伤残鉴定,才能进行相应的赔偿。
  • 如果换过牙了那就只能补牙,这些费用都得别人出。
  • 孩子双方玩耍,导致一方受伤。起诉学校赔偿费用
  • 您好,要看后续的治疗费用来协议赔偿
  • 你好 可以先协商,小孩多大了
  • 你好,这种情况学校要承担责任
  • 可以向当地的教育局打电话进行投诉。或是向政府其他职能部门投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找对方家长,学校也有部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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