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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函收到之后还可以让对方撤诉吗

其他 2022-11-10 14:4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发出律师函是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实行自愿原则,当事人愿意的,可以撤销发出的律师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条 【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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