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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恋爱期间男方多次像我借款自身消费 有借记录 没有借款声明 后来答应偿还我给我打欠条 但是我现在联系不上他 找不到人

债务追讨 2022-11-10 16:4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你的陈述来看,双方可以确定系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关系的,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主张还本的,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等方式维权
  • 您好,如您情况描述,在男方已出具相应欠条的情况下,您可以凭欠条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还款义务。
  • 您好,您有对方的身份信息吗?需要对方的身份信息才能起诉对方
  • 男女在恋爱期间借款,以后要还。男女之间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因此恋爱期间借款应当予以返还。男女朋友之间借钱的,可以写借条,并将借条保存好,以防止后期对方不还款。对方不还款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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