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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产权办理

拆迁补偿 2022-11-12 15:0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拆迁安置房办理产权的条件是:
    (一)已进行初始登记;
    (二)已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
    (三)已领取相关文件和测绘图表;
    (四)已缴纳各类税费和公共维修基金。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你先向拆迁单位了解办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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