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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裁员我的时候,关于经济赔偿案底薪发n,不按照月均收入计算,我不同意 2、将我移除工作组和考勤组 3、多次给我发调动通知,未与我协商一致,通知我到岗,未到岗算旷工处理 4、本月发10月工资和9月销售提成,但是所有人都发底薪加提成了,就我未发提成,

讨薪 2022-11-13 09:5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1、工资(含提成)拖欠不给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调岗需要协商一致或依据公司规章制度执行。 3、违法辞退的,可以要求赔偿金,基数为实际月收入。
  • 目前公司是否有出具相关的书面通知呢?
  • 可以劳动仲裁赔偿处理认定的
  • 公司裁员后,赔偿不足额的,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相关处罚。劳动者还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由劳动仲裁委做出调解和裁决。劳动者若还不服的,可以向仲裁委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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