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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客体是什么

刑事案件 2022-11-17 12: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侵犯的客体:是公民个人身份信息的安全和公民身份管理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窃取、收买等方法大肆收集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一般主体,单位...
  •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构成要件:
    1.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2.主体为一般主体;
    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行为人以窃取、收买等方法大肆收集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4.侵犯的客体为公民个人身份信息的安全和公民身份管理秩序。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
    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
    (二)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
    (三)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您好,行为人利用信息网络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情节严重的,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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