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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三月份有一个人叫我和他做一个项目,让我通知了6000块钱,现在如何能把那钱要回来。

债务追讨 2022-11-18 19:0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具体看是否有合同等相关的证据,能证明对方有违约。
  • 协商还款或者法院起诉。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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