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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今年7月12号在菏泽,我方行驶电动车被路边汽车开门碰到膝盖,报警后判定对方全责,对方走了保险,我方右膝髌骨、股骨外侧髁、外侧胫骨平台及腓骨小头多发骨挫伤;外侧胫骨平台不全骨折;休养三个月后恢复正常;除了必要的医疗费用之外,营养费和别的费用该怎么索要赔偿呀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1-21 16:5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误工费护理费后期医药费等
  •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轻伤,对方需支付的赔偿是:
    1、在交强险范围内由保险公司赔偿;
    2、对于交强险之外,应当由对方赔偿,对方赔偿后依法可以找保险公司进行商业险理赔;
    3、按照法律程序理赔,需要提供医疗病历本、医疗费发票、收入证明及误工损失证明。车辆损失应当提供购车发票,折旧赔偿。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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