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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后,母亲说儿子是收养的,要同儿子解除收养关系。而且还享有父亲的继承权吗?

遗产继承 2022-11-24 09:05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存在抚养赡养的事实,仍可以要求继承财产,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诉讼。如需帮助可以来电咨询。
  • 你好,收养的子女也形成事实上的父母子女关系,孩子如果还小还需要足够的抚养费。
  • 您好,在一方死亡后,另—方即可以配偶身份享有继承权。
  • 在一方死亡后,另—方即可以配偶身份享有继承权。
  • 解除收养关系后,就没有继承权了
  • 根据法律规定,解除收养关系是不能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父母遗产的,但是可以作为受遗赠人或遗嘱继承继承父母遗产。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收养关系解除后,就不能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你好,只要形成抚养关系,即使解除作为养子女也是有继承权的。
  • 这种情况继承权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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