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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借款本金3万,利息每年每万1500,两年后未偿还利息9000,债主再借欠债人1000,凑成1万,继续产生利息,三年后,债主要求偿还,本金4万,利息1.2万,是否合理,可以怎么解决合适

债务追讨 2022-11-25 19:2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协商不成的,由债主向法院诉讼,由法院判决。
  • 如果利率未超出LPR4倍,属合法。
  • 你好,可以据此向法院起诉主张拿回。
  • 在下列情况下借钱能不还利息:借钱的利率超过借款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属于高利贷,该部分利息可以不还;以及当事人未约定利息的,可以不还利息。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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