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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公司员工今年申请过工伤,并且已经恢复正常上班几个月了,目前员工不胜任岗位,我们正常辞退,给付赔偿应该是N+1吗,还需要赔偿其他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1-30 08:49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工伤有伤残等级的话还需要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
  • 你好,看看以前定过伤残吗,得根据具体情况来说。
  • 工伤几级呢,有没有做劳动能力鉴定
  • 你好,还需要赔付其他事情么
  • 工伤后,若工伤职工未有法律规定的过错行为的,公司不能开除,用人单位强行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辞退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这种情况需要支付上述经济补偿金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经过调岗程序,就可以,如果没有要赔偿2n
  • 确定伤残等级了吗?还有一次伤残补助金
  • 你好,可以向劳动者赔偿N+1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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