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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从上家公司正常办理了离职手续并已离职,公司以我的账务不清等理由不给我提供离职证明,并且沟通中存在要求我回复了问题之后才正常发工资的字眼,最后在我不回复时还要保留追究我账务不清的法律责任,请问公司的这三种行为合法吗?

其他 2022-12-02 22:30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如果办理完离职手续,证明公司与你已不存在劳动关系,后续发生的问题与你无关
  • 你好,发生劳动纠纷的,同用人单位协商不成的,可以去劳动局投诉或申请仲裁。
  • 你好,不合法,可以提起仲裁要求公司开具离职证明。
  • 请问在公司工作了多久,有没有签劳动合同的
  • 不合法,可以据此向法院申请仲裁。
  • 辞职了公司不给发工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公司应当一次性支付员工的工资,公司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员工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发出支付令。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如果你管理的账目有巨大的漏洞,财务账目不清,他有权利起诉。你也应该积极配合澄清你的清白。
  • 需要把账目搞清楚,否则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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