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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婚前贷款买的房子,现在谈的男朋友要求加他名字,如果分手是不是要分一半给他?

同居 2022-12-06 15:28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最好是不要加名字,加了名字相当于是对他的赠与,如果分手,他可能会要求一半的价值。
  • 你好,这个是有可能的,要看是共同共有还是安芬要看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
  • 您好,建议不加他名字,省得后面变复杂
  • 婚前买房房贷还清了婚后加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加名行为可以视为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被加名字的一方有权在离婚时对该房屋主张所有权,即双方可以在离婚时通过协议的方式分割该房产,协议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房子加上他人名字,视为你对自有财产的一种处分行为,即自愿将房产一部分赠与给他人。分手时法院会根据双方对不动产的出资、使用等情况综合判断后再进行分割。
  • 你好,双方在房产证上都有姓名,双方都有权分割LJ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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