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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二次醉酒驾驶机动车,量刑标准是

行政处罚 2022-12-01 09: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会根据情节,加重处罚
  • 醉驾量刑标准如下:犯危险驾驶罪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 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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