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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想咨询一下家庭问题,我姐夫去世后,姐姐当心情很非不好,给婆婆的说服了自己,和她的后公公生了一个孩子,一生下来就给婆婆抱走,告诉别人说她在外面捡回来的,当自己的孩,现在孩子十几岁了,家庭困难的想叫我姐给抚养费,可以不给吗?

子女抚养 2022-12-06 16:47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不可以的,生理上的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k
  • 如果证实孩子是女方的是需要给抚养费的
  • 双方有抚养义务,双方可以协商处理
  • 你好,据此协商,主张赔付。
  • 你好!这个是可以拒绝支付的
  • 对于父母双亡的小孩,抚养费应当由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有负担能力的兄、姐予以承担。法律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应该扶养父母已经死亡的未成年弟、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 如果说孩子是和她的公公生的,女方应该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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