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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起三年今年下半年刚领证,育有一女,要是离婚女方不要孩子,女方还用退回当初订婚的彩礼钱吗

彩礼 2022-12-07 15:37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这种情形下因为已经达成了缔结婚约的目的,离婚后彩礼不能要求返还。
  • 共同生活三年多,且领证,已经有孩子,彩礼可以不退
  • 一般情况下不需要退回材料,具体看案情
  • 你好,根据你所说的情况,不退彩礼
  • 结婚三个月离婚女方不一定需要退彩礼钱。除非男女二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女方的确未与男方在一起共同生活的。或是男方因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离婚后男方生活上出现困难。只有这两类情形,女方才要返还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你好,根据法律规定领证结婚的一般不再退换彩礼,除非彩礼给付导致男方生活困难。
  • 您好,您咨询的是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一般是按照平均分割。不直接抚养的一方需要每月支付抚养费。另外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需更多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您可留下联系电话,稍后我们会有专业律师与您联系,进一步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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