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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男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起诉离婚 2022-12-06 19:27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你好,自愿离婚双方带上身份证,结婚证去登记结婚的民政局登记离婚(离婚协议模板民政局免费提供),30日后双方再去领取离婚证;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带上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债权债务证明,出轨等感情破裂证明,要求分割财产证明(如房产证,行驶证,工资卡号等)一式三份;向对方生活1年以上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情况需要律师服务或有疑问可电话沟通。(网上起诉离婚是律师要做的事情)第一次判决离婚概率很小,需要分居一年后在第二次诉讼。时间大约1年多。需要律师处理律师费大约5千元一次,具体律师费视财产分割金额决定;我们可以代为向法院提交材料立案,代为诉讼。
  • 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对方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 你好,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起诉离婚。
  • 我可以给你代理解决,可以给我打电话
  • 想离婚男方不同意的可以采取诉讼离婚,诉讼离婚不要求双方都自愿离婚的条件。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诉讼离婚中,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有证据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形,法院就能判决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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