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公司与2008年3月17日晚上11:40-18日凌晨1:30左右,价值40万左右的设备被盗。报案之后警方问我你怀疑是谁干,我说应该是以前跟我合伙的人干的(现在不合伙)。但欠对方的投资款10万没还。其中这10万有借条的。借条上写借10万元,给1万元的利息。共计11万元。借款日期为2007年12月08日,还清日期为2008年12月30日,但有一条是每月还一万。到目前我还没还他的钱。因为我个人认为,我借他10万元,从3月30日开始还就可以了。但对方认为应该从2月份开始还,结果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我的设备偷走 我想问各位律师这种行为属于什么?

刑事辩护 2008-04-26 11:5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上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