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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女提出分手,期间花男方八千多,让男方支付宝买物,这钱款能要回吗

其他家事纠纷 2022-12-27 14:4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是有要回的可能性的,但也有可能被认定为赠与,这需要专业知识与法官沟通。
  • 根据法律规定,男女以结婚为目的恋爱支付的彩礼,解除婚约可以酌情返还彩礼
  • 您好,具体要看当时属于借款还是赠予,赠予的话是要不回来的。
  • 如果是小额的物品, 已经交付对方,属于赠与 不可以要回
  • 一般情况下,恋爱期间花对方的钱分手后是不可以要回。恋爱期间为对方花钱的行为属于一种自愿赠与的行为,无法定情形的,是不可以要回的。若是有证据证明是对方借款的,可以要回。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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