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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在扣押期间给我造成财产损失,由谁负责,

财产损害赔偿 2022-12-13 10:0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法院保全错误应向原告以及保全时向法院出具保单保函的保险公司主张。
  • 你好,如果法院的扣押错误产生损失,由申请人承担赔偿责任。
  • 人民法院对被扣押、查封的财产如何进行保管的,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也可以由人民法院自行保管或委托他人保管。在指定被执行人保管的情况下,若使用被保管财产不影响其价值的,可以允许其使用。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条
    查封、扣押的财产不宜由人民法院保管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不宜由被执行人保管的,可以委托第三人或者申请执行人保管。
    由人民法院指定被执行人保管的财产,如果继续使用对该财产的价值无重大影响,可以允许被执行人继续使用;由人民法院保管或者委托第三人、申请执行人保管的,保管人不得使用。
  •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二十六条 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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