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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一个老板签订了一个项目的合同,老板突然不让我继续进行这个项目, 故意拖欠时间, 请问我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11 17:1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按合同是怎么约定的,按合同来处理,如果不得就对已经进行的项目进行结算。
  • 这个就需要看你们合同的具体约定。
  • 要看合同约定,以合同约定为准。
  • 起诉法院追究违约责任
  • 老板拖欠工资,且劳动者当时又没签合同的,可以准备能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和拖欠工资的证据材料去申请调解、去申请仲裁、或者去劳动局投诉、或与老板协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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