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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刘某、李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并将拘留期限 延长至三十日。刑事拘留第二十日,公安机关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王某,对刘某和李某却以拘留期限未到而继续予以羁押在看守所。分歧意见:对于该案中公安机关将刘某和李某继续羁押是否正确

职务犯罪 2022-12-11 12:1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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