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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起诉离婚,在我这里的人民法院起诉吗

起诉离婚 2023-01-11 20:25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一)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二)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带上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债权债务证明,出轨等感情破裂证明,要求分割财产证明(如房产证,行驶证,工资卡号等)一式三份;向对方生活1年以上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有家暴的情况,要先及时报警,固定家暴的证据。具体情况需要律师服务或有疑问可电话沟通。(网上起诉离婚是律师要做的事情)我们可以代为向法院提交材料,代为立案。剩余就等电话,法院问什么如实说就可以了。
  • 你好!离婚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你好,起诉离婚需要在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 到被告户籍地或常住地法院起诉离婚
  • 你好,起诉离婚到被告所在地起诉。
  • 你好,在被告户籍地法院起诉。
  • 你好,在结婚地起诉离婚。
  • 起诉离婚是在人民法院这个司法机关,并且离婚案件一般适用一般地域管辖,所以应该去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如果被告失踪的,则可以在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应该向被告户籍地人民法院起诉,
  • 你好,一般情況下是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起诉,存在的特殊情况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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