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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去你那里做鉴定

其他 2022-12-14 18:1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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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鉴定人的权利是了解、查阅与鉴定事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询问与鉴定事项有关的当事人、证人等;要求鉴定委托人无偿提供鉴定所需要的鉴材、样本;进行鉴定所必需的检验、检查和模拟实验等。义务包括受所在司法鉴定机构指派按照规定时限独立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鉴定意见;对鉴定意见负责;依法回避等。法律依据:《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司法鉴定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查阅与鉴定事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询问与鉴定事项有关的当事人、证人等;
    (二)要求鉴定委托人无偿提供鉴定所需要的鉴材、样本;
    (三)进行鉴定所必需的检验、检查和模拟实验;
    (四)拒绝接受不合法、不具备鉴定条件或者超出登记的执业类别的鉴定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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