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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了别人的黑车,借出去给我朋友,我朋友未成年出车祸了,我要负什么责任?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2-16 10:2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你提供的事实,你与他人达成车辆买卖的协议,虽未未办理登记但该车辆已交付与你,此时你已是该车辆的所有人,且你明知道对方是未成年人而借车于你朋友的情况下,你方是具有明知的过错,你将承担连带责任。如有进一步帮助,请移步本律所咨询。
  • 自己车借朋友出了车祸的,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朋友承担赔偿责任,自己是不需要承担责任,但是如果车主对交通事故行为发生存在一定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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