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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人在监狱被狱警打了,我们可以在外边可以起诉他们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1-04 19:49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可以的,可以起诉对方申请国家赔偿或者他个人的赔偿。《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五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搜集涉及的证据资料后,是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权的,建议委托律师介入为宜
  • 你好建议,收集好证据,向主管部门反映。
  • 监狱服刑人员被狱警打的,可以向检察院提起控诉,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国家赔偿。若是被其他服刑人员打的,可以向监狱部门的工作人员反映,工作人员会对打人者进行训诫、警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二条
    对罪犯提出的控告、检举材料,监狱应当及时处理或者转送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处理,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处理结果通知监狱。
    第二十四条
    监狱在执行刑罚过程中,根据罪犯的申诉,认为判决可能有错误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监狱提请处理意见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将处理结果通知监狱。
  • 您好,可以向监狱监察部门进行反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 你好!监狱归司法部门管辖,建议向你亲人所在监狱的司法局(厅)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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