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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患者刘某,男,23岁因火灾被烧伤,头、面部、四肢皮肤烧伤面积50%,深I度,伴严重吸入性肺炎、休克,被送往某医院烧伤科治疗。入院检查,生命体征平稳,但患者入院不久即出现呼吸困难,需要气管切开以改善呼吸,由于病情危急,在未经患者及家属同意的情况下,值班医生立即为患者施行气管切开术。术后,患者经抢救,呼吸通畅。经过对症处理,患者痊愈出院. 但刘某颈部留有一道疤痕。有人告知刘某,医生未经刘某及其家属同意为其实施气管切开术,侵犯患者知情同意权。最终造成刘某颈部疤痕,需要进行整形修复术。医院应当予以赔偿。 请问:本案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为什么?

医疗事故纠纷 2022-12-23 17:4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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