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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酒席同居后,女方怀孕,男方每个月给女方转的钱能算为彩礼吗?另外转钱时未注明是赠予还是借款?

彩礼 2023-02-13 19:56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不能认定为彩礼,有可能是构成附条件的赠与的。《民法典》第661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 这种情况一般可以视为赠予以及生活费用。彩礼给付的方式也不是这样的
  • 如果转款未标注是赠予还是借款,要综合分析判断是否属于彩礼
  • 你好,每月转钱不算彩礼,不能证明是借款的视为赠予
  • 每月转款不能算作彩礼,是有什么彩礼纠纷吗?
  • 好,感谢您的咨询,转账的金额是多少?
  • 婚前给女方的财物如果是按照当地风俗,为与对方缔结婚姻而给付的,可以认作彩礼。如果是男方完全自愿给付且不附加任何条件的,则属于一般赠与行为,不属于彩礼的性质。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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