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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工伤伤到右手中指,断了一截并接好,但是我的工资是底薪加计件,出院养伤期间,请问我的工资给生活费要怎么算?厂里只给底薪请问是这样吗?谢谢

其他 2012-04-11 16:02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的工资应当按照你受伤之前的工资标准计算,而不能只计算底薪。住院期间单位有义务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有疑问或需法律帮助,请致电本律师或者与本律师面谈。
  • 你好,不是这样的,应该按照你平时的工资水平给予,单位做法是不合理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如有其它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 你好,可以申请工伤鉴定,然后要求单位赔偿,具体数额可以请律师协助计算,
  • 已回复。如有其它疑问,欢迎来电或是当面咨询。
  • 不是这样的,应该按照你平时的工资水平给予,单位做法是不合理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如有其它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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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属于工伤,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赔偿项目包括:(一)治(医)疗费。  (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四) 康复治疗费。  (五) 辅助器具费。 (六) 停工留薪期工资。  (七) 生活护理费。  (八)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九) 伤残津贴。具体金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据你所讲,案情复杂。建议尽快委托律师寻求法律帮助,以便更好的保护你的利益。如需帮助,欢迎随时来电免费咨询、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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