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离异后的男方消失了,贷款信息留的姐姐,法院传票,贷款的金额由谁来偿还?

婚姻债务 2022-12-28 09:4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是夫妻共同借贷,共同还贷,需要有夫妻共同偿还,如有疑问可以详细沟通一下。
  • 如果是夫妻共同借贷,共同还贷,需要有夫妻共同偿还
  • 谁借款谁还钱,法院传票传谁。
  • 如果你没有签字,不承担责任
  • 夫妻共同的贷款,离婚的时候可以协商决定以后的偿还比例,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但是如果离婚后双方约定的一方不能偿还,债权人可以要求另一方继续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铜仁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