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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患者在医院检查岀有肠癌,并立即住院治疗,听从医生安排做手术,医生说手术一切顺利。术后在医院里治疗,观察将近20天。 出院回家第二天岀现呕吐,肚子胀等各种不适,立马赶往医院检查治疗。医生说肠子堵塞,要做个小手术,疏通一下就可以了,结果手术中出来跟家属说,有一节肠子硬化了,我们就问她第一次手术时为什么没检查出来?医生说这个CT照不出来的,后来又说是肠癌转移的,第二次手术比第一次手术时间还要长一些,第二次手术,术后肺部又发炎了,现已转院,请问像这种情况,我们如何维权?应该找哪个相关部门?

医疗事故纠纷 2023-01-04 10:5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如医院存在过错,则医院应承担赔偿责任,如医药费、护理费、修复费、精神损失费等,建议委托律师进行民事诉讼,要求有尽早办理委托手续,协助你们固定即将灭失的证据,搜集相关证据,机不可失失不再来,有些证据一旦灭失,再也搜集不到。在委托我们介入之前,尽量不要惊动医院,否则很难搜集到客观真实的证据。 我们需要看所有的病历,把所有的病历邮寄给我们研读一下关赔偿及损失赔偿,具体的情况可以电询。
  • 先配合治疗,治疗终结后复印病历资料给我分析,术后肠梗阻是会有的,但绝大多数可以保守治疗好转的,医学专业性很强,本人外科硕士、副主任医师。
  • 先找区歌者县健康委认定,申请过错责任鉴定,如果有责任,就由医院赔偿损失。我可以帮你办。如认定医院没有过错就没有赔偿。
  • 你们可以委托律师收集证据,诉讼维权
  • 发生医疗纠纷,患者可以采取下列维权方式:
    1、妥善保管门诊病历,及时复印和封存住院病历并视情封存实物。
    2、患者取得病历资料后,即可以初步研究审查,必要时可以向医疗专家,法律专家咨询,以大致明确医疗机构对患者的损害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3、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协商解决、调解和司法诉讼。法律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双方自愿协商;申请人民调解;申请行政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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