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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00年进厂的,到2010年合同期满,如果单位不续约,今年8月要解除合同,请问他要怎么赔偿我?

其他 2009-07-27 13:3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没有法定理由的可以不同意解除。 2、公司单方解除的,需按你的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 3、合同到期如你工作满10年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案情交代不清建议电话咨询
  •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可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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