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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女方承担和偿还房子的一切贷款和水电费用,双方没有共同其他债务,男方与其父亲的家族生意所欠的外债与女方无关,除此之外,若任何一方再有外债,由其欠债方自行承担,双方没有共同债权。 财产处理:房子是由女方和儿女居住,待供完贷款后,由男女方转产归儿女共同所有。 现在男方婚前写下了欠债条,在离婚后的被告上法庭,法院写了判决书,男方被人追债,找到女方,女方是否会被封房还其债务?

婚姻债务 2023-01-21 05:27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你好,男方被人追债,如果该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需要的,那么债权人是可找到夫妻双方的归还债务的。其法律依据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如果女方名下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不排除被强制执行的可能性,如果被强制执行,女方可以向男方。
  • 您好,如果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女方没有偿还义务
  • 离婚后需要看一下房产产权人在谁名下。
  • 你好!你是可以拒绝承担债务的,
  • 可以直接主张,这个对内的债务。
  • 您好离婚后的债务与对方无关
  • 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的承担:首先是可以夫妻双方进行协商的,协商不成时,可以由人民法院判决,法院会根据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依法进行债务分割。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所以对于被认定为共同债务的婚后欠款,共同财产又不足以清偿的,夫妻双方首先可以协议如何清偿,达不成协议时可以申请法院判决。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你好 这样是不会被封的
  • 你好,根据你描述是具体诉求是什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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