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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伤残鉴定在哪个部门做

医疗事故纠纷 2023-01-08 08:0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医疗事故伤残鉴定需要以下手续:
    1、当事人共同委托鉴定或者卫生行政部门转交鉴定;
    2、医学会应当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法医参加专家鉴定组;
    3、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鉴定,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4、根据半数以上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法律依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
    鉴定由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陈述顺序先患方,后医疗机构;
    (二)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可以提问,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必要时,可以对患者进行现场医学检查;
    (三)双方当事人退场;
    (四)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行讨论;
    (五)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专家鉴定组成员在鉴定结论上签名。专家鉴定组成员对鉴定结论的不同意见,应当予以注明。
  • ,医疗纠纷目前可以做的有司法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事故鉴定由县区级的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当地市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做出,当地的医疗事故鉴定技术委员会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对该鉴定不服的自收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意见书之日起15日内,可通过原医疗技术鉴定委员会向省级医学会申请再次鉴定,以上一级医学会的鉴定为准。司法鉴定是由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做出,对鉴定不服,符合法定条件的,可申请重新鉴定,但没上级鉴定机构一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只能是当地的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即卫生计生局委托所在地市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按照程序做出,司法鉴定由医患双方商定司法鉴定中心/所,或者协商不成的由法院进行摇号确定,多了一些选择权。无论哪种鉴定,不要把指出医疗机构的过错寄托在鉴定机构身上,鉴定机构的鉴定人不会给你指出医疗机构的过错,一个公正公平的鉴定,需要对医疗机构是否有过错需要客观完整的把握,由于大家都清楚的原因,建议患者尽量避免选择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尽管如此,也很难避免鉴定的不公平不公正,及时办理委托手续协助你们处理,共同努力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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