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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通常是多久

刑事辩护 2023-01-10 14:0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具体如下:
    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
    3、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第二百二十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第二百二十五条
    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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