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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区于2005年进户,在小区大门右侧为一卖车公司,现该公司要对其楼后用地进行圈占,这块用地是该小区一栋楼前,审批于2007年,请问该如何解决

诉讼 2009-07-27 10:3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相关规定,小区的公共用地的使用应当由业主决定,该车行是否可以使用该地,应当由业主委员会决定。 如果有其他具体问题需要咨询,可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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