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背景: 我们在佛山南海区狮山镇的农村,村集体通过出租土地厂房等每年都有收益,村民每年年底有固定分红。 多年前政府推动实施了股权固化,有股权固化章程,村民也拿到了股权证。股权固化前农村户口+户口在村就有分红,股权固化后改为按股份分红。 政府建设广佛环线,有个站点定在我们村附近,要征用我们村的土地,已通过集体表决同意征地,征地补偿款已打到村委会账户,村委会已公布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按股份分配),这时候有一部分村民反对(股权固化后才结婚生子),要求按股权固化前的方式分配,我们村持股权证的有161股,按“农村户口+户口在村”的话则有大概200人,我家将少分80多万,这样严重损害持有股权证的村民的利益。 现在这部分人上村委闹,村委暂停征地款发放,要求开会表决。 我的问题和诉求: 如果村民开会表决,超过一半村民同意按人头分,不按股权分,如果最终村委不按股权分,我们持股权证的村民想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利益, 不排除起诉村委会的可能性。请问法律是否支持我们的主张。

土地纠纷 2023-01-17 16: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佛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