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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爸爸在水泥厂工作,去年在工作时出了事故,厂方只承担了医药费,没有赔偿这合理吗?

工伤索赔 2023-02-02 17: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合理,还有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待遇,如有工伤等级,还有一次性工份补助金,如果伤情构成等级,申请辞职,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 因工作原因受伤的劳动者,是可以同时主张工伤和人身损害赔偿的,但是对于医药费的部分,则只能获得一份赔偿,也就是如果侵权人已经依法赔偿了医药费的,那么工伤保险基金则无需再支付医药费。而没有重合的部分则都可以获得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要看具体伤情能否达到伤残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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