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书和起诉状的区别为:
1、起诉书,是在刑事案件中由检察机关对刑事被告人提起公诉,请求法院对刑事被告人进行实体审判的法律文书。起诉书的出具主体是检察机关,一般是由公诉科来制作完成。起诉书的内容包括被告人基本情况、案由和案件来源、犯罪的事实和证据、起诉的理由和法律根据等项内容;
2、起诉状,是指公民或法人因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侵害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的文书。根据诉讼的性质和目的不同,起诉状可以分为民事起诉状、行政起诉状和刑事自诉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