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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到国有单位工作已满13年,现在国有单位要撤销了,我可以要求国有单位给我安排到其他单位工作吗

劳务派遣 2023-01-17 18: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建议和对方进行协商沟通解决

  • 法律分析:如果是用工单位解散,用工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用工单位只需将劳务派遣工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由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新到新的用工单位上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一条?劳务派遣单位行政许可有效期未延续或者《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被撤销、吊销的,已经与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履行至期限届满。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用工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用工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 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终止的。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后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 可以要求派遣单位另行安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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