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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是恋爱关系,分了 前男友来要钱,一直说我借他钱,但这个钱是他自愿给的,还有他借我2000不承认,现在一直追着问我要钱,这钱我有必要给吗?不给就恐吓我,要找我事。 说见不到我就死定了,法院见什么的。前段时间签了个借条,他把剩余的钱还了,把借条拿走了,那个借条在他那有效吗?

债务追讨 2023-03-07 11:00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此种情况建议去报警,借条是在对方威胁的情况下撰写。
  • 您好,具体情况是怎么样的?可以先详细沟通一下。
  • 你好如果有证据证明已经还完了,借条就没有意义了
  • 你好,具体是什么原因,什么时候发生的事?
  • 你好,赠与不用还。但你给他写了借条?
  • 你好,那个借条是写的谁欠谁的钱
  • 恋爱期间借的钱不一定要还,如果是赠与,则不需要偿还,但是如果存在借贷关系,则借款人应当根据约定偿还欠款,如果借款人不愿意偿还的,出借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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