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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结婚为借口和15岁女生发生性行为

婚外情 2023-02-01 13:4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您非自愿的可以报警解决
  • 女年满14周岁的,有权处分自己的性关系,如是自愿发生的性关系,女方及家长不能起诉男方;如男方是在违背女方意思的情况下强行与女方发生性关系,则男方涉嫌强奸罪,女方及家长可以向公安部门报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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